“今后,无论你是在皖南、苏北的一个村,还是上海、杭州的市中心,只要符合长三角免罚清单的规定,都会得到同样的免罚结果。 ”1月28日,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司法行政、文化旅游和气象部门联合发布长三角区域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工作推进情况。
多省(市)联合出台轻微违法免罚清单、跨省统一免罚标准,这在国内尚属首次。同时,此次推出的长三角气象领域免罚清单也是全国范围内首份气象领域免罚清单。
此次四地多部门联合推出 《长江三角洲区域文化市场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和《长江三角洲区域气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两份免罚清单,共明确21项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比如,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初次发生未注明发布单位名称或发布时间的情况,及时改正且危害不大的,免予行政处罚。清单最大限度地统一了长三角区域文化市场和气象领域免罚标准,探索建立了长三角区域执法规则统一、执法监管协同的新路径。
沪苏浙皖四地共同推出长三角免罚清单,是长三角区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回应企业关切的重要举措,是长三角区域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精细化执法的必然要求,也是沪苏浙皖四地深化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推进执法标准统一的重要探索,体现了长三角四地齐心协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目标追求。下一步,四地将进一步加强协作,协同研究推出更多领域免罚清单或裁量基准,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工作不断深化提升。同时,四地还将不断深化轻微违法免罚制度实施,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此前,为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大力推行“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2021年6月以来,省司法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先后出台了5个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目前,5份免罚清单已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 (李晓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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